法治引领!汕头颁布实施三大国家级功能区条例

来源:南方日报 | 2021-11-02 12:09:26 |

11月1日,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推出《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汕头综合保税区条例》《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条例》,并于今年11月1日起同步施行,标志着汕头市三大国家级功能区从此有了自己的条例。

据悉,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汕头综合保税区、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是汕头市的三大国家级功能区。其中,华侨试验区是全国唯一以侨命名的国家级重大改革开放平台。三大功能区承担着改革发展和开放创新的重要任务,也是汕头切实走好”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的重要载体。

汕头高新区:建立“一区多园”发展模式

“要坚持‘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方向,围绕创新发展,推动高端产业集聚。”汕头高新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林锡波在新闻发布会上说道。

据悉,《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下称《高新区条例》)共六章36条,分为总则、管理体制、开发建设、创新创业、服务保障和附则,要求高新区在培育优势特色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集群、科技创新重大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育引进、科技金融结合、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等方面探索示范。

其中,《高新区条例》明确提出,要建立“一区(高新区)多园(高科技园)”建设和管理模式,并要求高新区管委会制定企业优惠政策,支持企业研发、设立企业技术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高新区条例》还提出,高新区需引导各类资本和金融机构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发展,缓解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同时,对风险投资、统计评估、知识产权保护,人才服务体系作出规定。

“目前制约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最大的问题是产业用地问题。”林锡波表示,此次出台条例,明确高新区对土地利用依法实施管理,汕头市人民政府也对高新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给予倾斜,将从根本上保障产业用地供应。

据悉,汕头高新区筹办于1992年4月,2017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高新区。2018年9月,高新区范围拓展至金平区鮀莲街道,总面积达30平方公里。

汕头综合保税区:发展三大业务,打造五大中心

“汕头综保区是对外贸易的主战场、改革创新的主阵地。我们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把保税主业作为主攻方向,大力发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和保税服务等三大业务,和其他功能区实现错位发展。”汕头综合保税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陈春松说道。

《汕头综合保税区条例》(下称《综保区条例》)共22条,分别从综保区的管理体制、开发建设、产业发展、配套区建设等方面作了规定。

从特色内容上看,《综保区条例》要求综保区精准招商,打造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销售服务中心“五大中心”。同时,开发针对性金融产品,创新金融支持综保区产业发展方式,并建设综保区产业发展和生活配套区,实现综保区与濠江区、汕头港内外联动发展。

在加强土地资源管理方面,陈春松表示,将坚持“内优外拓”工作思路。一方面通过“工改工”盘活老旧厂房资源、加快通用厂房规划建设、加强新增工业项目用地准入管理、加大土地供后监管工作力度等方式,提升区内土地利用质量效益。

另一方面,综保区将积极推动扩围区域加强建设运营,形成区内外上下游齐备、产业链完整、功能互补性的“保税+”产业生态圈,再造一个“新综保”。

据悉,汕头综合保税区的前身是汕头保税区,于1993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2020年3月经国务院同意整合优化为综合保税区,是粤东地区现有唯一建成并投入运营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也是全国首个由保税区转型升级的综合保税区。

汕头华侨试验区:走新时代“侨”特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华侨试验区将以打造‘工业立市、产业强市’新高地为总目标,闯出一条新时代‘侨’特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汕头华侨试验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陈斌说道。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条例》(下称《华侨试验区条例》)共七章43条,分为总则、管理体制、开发建设、产业发展、文化合作、权益保障和附则,更加突出“侨”的特色。

将招商引资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是《华侨试验区条例》中的鲜明特点。据介绍,华侨试验区将通过强化招商链式思维,强化精准招商、一把手招商,持续狠抓营商环境提升,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经济特区,以“侨”搭桥等方式,形成全链条、精准化招商引资服务体系。

条例还专设“文化合作”专章,从人员交流、华文教育、医疗服务、科技创新、文化创意发展、文旅产业、体育交流等方面充实华侨试验区对外文化合作的内容。其中,推动开展华文教育是一大亮点。

此外,华侨试验区还将以汕头区域性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为主要抓手,加快建设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开通与东盟、亚太方向的国际数据专线业务,实现5G网络深度覆盖,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聚力打造数字特区。

而在强化权益保障方面,《华侨试验区条例》还规定了华侨华人便利服务、华侨护照与国内居民身份证同等身份证明效力、保护华侨华人投资合法权益等内容,对涉侨纠纷处理、解决机制作了创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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