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法律维权意识 警惕“搭讪直播”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 2022-01-10 09:32:02 |

近日,网络平台兴起了一种“搭讪直播”的网络直播方式——主播以各种噱头随机与路人搭讪,并将全过程直播给观众。街头路人一旦被主播的镜头对准,不论是否同意,被搭讪后的真实反应都会被拍摄下来,通过视频直播传播出去,被屏幕前的众多网民“围观”。

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进行“搭讪直播”,很容易给当事人带来影响。尤其是,在路人明确拒绝的情况下,仍会被主播偷拍,成为直播赚取眼球的“爆点”。这样的“玩法”,显然是欠妥的,而不容忽视的是,“搭讪直播”背后的法律风险。毕竟,这种行为,并不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也不是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而是为了主播的“私利”。

从法律角度来讲,正如专家表示,“搭讪直播”不仅包括了对一般个人信息的收集、传输、公开等,也包括了对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属于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侵权行为。而且,如果被搭讪者谈及一些涉及第三人的内容,还可能引发侵犯第三人人格权的纠纷。事实上,的确如此。要知道,“搭讪直播”绝非单纯的“娱乐”,更不能突破道德和法律边界。

“搭讪直播”需要主播增强法律意识。简单来理解,作为直播平台的主播,要尊重他人隐私、遵守公序良俗,推动营造良好的网络生态。退一步讲,即便被搭讪者不反感,但也须以依法为基础,即:必须依法遵循“告知、知情、同意”的原则。《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就明确要求,不得利用直播从事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这应是底线所在。

平台须负起主体责任,不能为侵权行为提供便利。虽然有些短视频平台有相关提醒“如未经过被拍摄主体的明确同意,可能涉嫌侵权”,但在流量的驱动下,“搭讪直播”的乱象仍堂而皇之地存在于各大社交平台。这也就可见,平台无视法律与道德,只能会助纣为虐,这不仅是对公众不负责任,更不利于自身发展。平台理应担负起净化网络空间的责任。

此外,从个人的角度来讲,应该增强法律维权意识。被拍摄者一旦发现对方未经许可在对其进行直播,可以立即声明这是未经自己许可的行为,被侵权要勇于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可以说,唯有更多的人善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类似的“搭讪直播”侵权之害才会远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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