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彪形大汉” 冒充同一“美女主播” 诈骗200余万

来源:安徽商报 | 2022-03-17 09:15:52 |

网络聊天时柔柔弱弱的美女主播,现实中可能“分裂”成好几个不同年龄的“彪形大汉”,他们打着“谈情说爱”的幌子,隐藏在虚拟社交平台后,以同一个“美女主播”的身份对外疯狂诈骗。3月16日,记者从定远县人民法院获悉,近日,定远法院审结一起涉39人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2019年3月,朱某注册成立喜窝网络科技公司,并架设网络直播平台,平台APP微信公众号为花艺TV。公司运营初期,朱某找到朋友华某帮忙对平台进行维护和推广,并完成平台充值数据报表统计、业绩提成等财务结算业务。平台架设好后,朱某和华某二人即开始招募代理公司通过花艺TV直播实施诈骗犯罪。

2020年5月,七彩缤纷公司通过招商加盟花艺TV直播代理,2020年7月,罗腾公司和以沫公司通过招商加盟花艺TV直播代理。对招聘进来的人员,三家代理公司皆使用同一套路进行诈骗模式培训:先冒充美女主播利用“陌陌”“微信”等不同网络社交软件结识男性被害人,通过固定话术暧昧交友聊天建立感情基础,并取得被害人信任;初步建立信任基础后,“美女主播”将以过生日增进感情为由,主动要求互送礼物,并诱导被害人在微店商城“果果的藏宝箱”“趣淘海外购”里购买价格明显高于其实际价值的礼物;随着感情逐渐升温,最后“美女主播”又编造欲离职与受害人相处结成婚恋关系,但离职需要在花艺TV直播间完成赢三场主播PK赛任务,否则就要付大额违约金等虚假理由,进一步诱骗被害人在“花艺TV”观看直播PK,进而充值刷礼物打赏,帮助其赢得PK,以骗取财物。

整个诈骗过程中,公司的所有人员相互配合、分工协作,按照固定模式共同完成诈骗活动。

花艺TV运营期间,除七彩公司外,朱某和华某还另外“招商”了多家代理公司利用花艺TV平台实施诈骗犯罪。通过为“代理公司”们提供互联网平台接入及虚拟充值的技术支撑,以及支付宝、杉德支付等资金支付手段进行返佣金结算等服务,朱、华二人按照约定比例提成从代理公司的诈骗金额中牟取巨额利益。

经审计,2020年4月至2020年9月,共有6家“代理公司”通过花艺TV平台累计骗取被害人充值214万余元,朱某从平台非法牟利11万余元,华某非法牟利1万余元。

其中,七彩公司诈骗资金总计151万余元,公司行政经理秦某负责管理公司全面事务,主管微店商城、花艺平台充值返佣资金结算及花瓣充值等工作,涉案诈骗数额约为151万余元,其他20名到案从业人员诈骗金额分别为53万余元至1万余元不等。

罗腾公司诈骗金额总计51万余元,曾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负责公司全面工作,主管微店商城购物、财务管理等工作,钟某、任某负责具体业务及业务员培训管理工作,三人对公司诈骗的全部数额负责,即均为51万余元,王某系洛腾公司主播,负责与被害人语音、视频聊天和直播间主播PK等诈骗活动,其涉案诈骗数额亦为公司诈骗的全部数额51 万余元,其他12名到案从业人员诈骗金额分别为20万余元至1万余元不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华某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秦某、曾某等37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实施诈骗,其中6名被告人诈骗金额达50万元以上,犯罪数额在特别巨大,20名被告人诈骗金额达3万元以上,犯罪数额巨大,11名被告人诈骗金额达一万元以上,犯罪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以上39名被告人利用互联网对不特定的多人实施多次诈骗,均酌情从重处罚。

据此,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决诈骗金额特别巨大的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至四年不等,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至八万元不等;依法判决诈骗金额巨大的2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至一年四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不等,并处罚金八万元至二万元不等;依法判处诈骗金额较大的1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至拘役五个月(宣告缓刑一年)不等,并处罚金三万元至一万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