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亩均论英雄”,马鞍山市出台新修订实施办法

来源:马鞍山日报 | 2022-03-25 11:46:40 |

在全省率先实施“亩均论英雄”改革的马鞍山,正强力推动这项牵动全局的改革实践向纵深推进。

在深入研究上级精神,对标先进经验做法,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等基础上,日前,我市正式印发《马鞍山市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实施办法(3.0版)》(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通过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引导工业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不断提质增效,全力推动全市制造业倍增高质量发展。

作为经济治理领域的一场深刻革命,“亩均论英雄”已成为衡量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硬标尺”。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包括评价范围、评价指标及计算方式、评价流程和其他四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评价范围,科学设置了评价指标权重,规范和完善了评价细节。

从“1.0”版本到进入“3.0”时代,“亩均论英雄”改革不断迭代升级的背后,既是马鞍山久久为功抓工业、强制造的生动体现,更彰显出这座城市加快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奋力在新征程上跨越赶超的坚定决心。

工业企业全覆盖 明确三类特殊情况

《实施办法》明确,参评企业为全部工业企业(含规上、规下企业)。同时,根据上级政策,暂停软件及互联网企业评价。

《实施办法》设立了三类特殊情况,过渡期、提升期、免评企业不予评价。分别为:对新设立企业、兼并重组类企业及其他暂不适宜纳入评价的企业,设立3年过渡期;对通过年度低效企业转型退出工作验收,已实施技术改造、搬迁入园、兼并重组等转型升级举措的企业,设立2年提升期;对电力、热力、燃气、水生产和供应业、垃圾焚烧、污水处理及其他公益性企业,综保区内的免税企业列入免评企业。

评价指标更优化 设置13项加减分项

记者了解到,对参与亩均效益评价的规上、规下工业企业,《实施办法》分别设置了评价指标,并均按百分制设定分值权重,企业得分为每项指标得分之和。

其中,规上工业企业以亩均税收、综合税收、亩均营业收入、综合营业收入、亩均技改投资5项主要指标分别占比“40%、30%、20%、5%、5%”,规下工业企业以亩均税收、综合税收、亩均营业收入、综合营业收入4项指标分别占比“40%、30%、20%、10%”计算,辅以一系列综合素质附加指标,分别计算得分。

和之前版本相比,在规上工业企业的评价指标中,新增了亩均技改投资指标,综合营业收入分值由10分降低至5分。同时,为避免短期波动对企业评价指标的影响,综合评价企业动态发展质量,各项评价指标数据采用评价年度占70%、评价上一年度占30%加权计算获得。

为引导和鼓励企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节能降耗、守法经营,指标体系中还增设了13项综合素质加减分项,包括能耗、智能工厂、绿色工厂、列入战新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目录、发明专利授权等,最高加分不超过30分。

加减分项,也是此次3.0版本修订的重点内容。其中,取消了之前“列入规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的加分项。同时,在“双碳”背景下,评价与我市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实行联动,增加能耗加减分项,进一步引导企业节能降耗、绿色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同一类别的加分项按照不重复和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企业获得的各类荣誉(证书)不在有效期范围内的不加分,各类综合素质附加项认定时间节点为评价年度的12月31日。

参评企业分四类 以质排名扶优汰劣

根据企业综合评价得分,我市将对规上、规下工业企业统一排序,并按一定比例范围分成A、B、C、D四类。

其中,综合评价得分排在前20%(含)评为A类(优先发展类),20%—65%(含)之间评为B类(鼓励提升类)、65%—95%(含)之间评为C类(规范转型类),后5%为D类(调控帮扶类),将通过实施优质企业做大做强、潜力企业提档升级、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低效企业倒逼退出“四个专项行动”,开出分类施策“处方单”。

《实施办法》同时明确了6类“定档调档”项。其中,主板上市企业、评价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或实缴税金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直接定为A类;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以及评价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较大及以上环保责任事故的企业,不列入A、B类;对农副食品加工业企业,在参加统一评价的基础上,实行行业内企业二次评价。

【延伸阅读】

“亩均论英雄”的马鞍山实践

“亩均论英雄”改革,旨在通过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推动资源要素向优质高效领域集中,以最小的资源环境代价获得最大的产出效益。

作为资源型工业城市,我市工业占经济总量的41.5%,资源环境约束与粗放增长方式之间的矛盾尤为突出。为破解“成长的烦恼”,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高质量发展,我市对标“杭嘉湖”,在全省率先实施“亩均论英雄”改革。

作为一项牵动全局、导向性极强的改革,经过三年多的持续推进,我市亩均效益评价范围已实现工业企业全覆盖,并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善的结果运用体系。2021年底,这项改革创新举措已在全省进行推广。

亩均效益评价,“评”是基础。我市相继出台三版《马鞍山市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实施办法》,推动实施工业企业“全覆盖”评价。

我市在列出企业效益“体检单”的同时,通过实施优质企业做大做强、潜力企业提档升级、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低效企业倒逼退出“四个专项行动”,开出分类施策“处方单”,推动有限要素资源向高效益、高产出、高成长、高质量企业集聚。

推行生产要素差别化价格政策,实行差别化产业资金政策,实施差别化用地机制、信贷机制……我市不断深化要素优化配置机制,通过“正向激励+反向倒逼”扶优汰劣。2021年,我市对280户企业兑现包括亩均税收领跑者、税收突出贡献企业、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亩均效益提升奖励等在内的专项政策资金2853万元。2020年以来,我市为亩均效益评价结果为A类的企业供地19宗1544.56亩,占存量企业供地的90%以上。

同时,我市按照“淘汰落后、盘活闲置、规范提升”的总体思路,倒逼低效企业、低效用地退出或转型。2020年以来,我市累计倒逼339户低效企业转型或退出,为重大项目、新兴产业企业落户腾出了宝贵空间。

得益于高质量发展“新战法”,全市规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由实施评价前的12.59万元提升为14.75万元,增长17%。亩均税收增长超50%以上企业760户、增长超100%企业472户,近两年共新增规上工业企业371户。

以质量效益为标准的“亩均标尺”,已成为引领马鞍山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挥棒”和“风向标”。“十四五”期间,我市将持续发挥“亩均论英雄”改革牵引作用,确保全市规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年均增长10%,以“亩均论英雄”改革实效助力制造业三年倍增,不断开创资源型城市转型高质量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