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高新区三项措施强化科技型企业培育认定

来源:包头稀土高新区 | 2023-03-28 10:3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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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企业是一个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源动力。包头稀土高新区始终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发展壮大科技型企业为己任,持续优化创新环境,通过“靶向”精准扶持引导,加速提升企业质态,推动科技型企业群体规模持续壮大、创新活力和创新能力不断提升。

建立科技型企业培育体系,打造科技型企业集群。按照科技型企业发展规律,构建起“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的梯次培育发展路径。按照科技型企业不同成长阶段,建立起分层分类的科技型企业培育库,确立了“关注一批、储备一批、培育一批、申报一批”的科技型培育模式。充分发挥创业中心以及稀土、铝铜、装备制造等产业园区的培育载体作用,组建科技型企业申报联络点及联络员队伍,建立起政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科技型企业培育服务机制。

实行动态管理超前服务,提高申报认定成功率。对入库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基本情况,及时更新补充入库企业,保证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入库培育。委派专人开展跟踪服务,为企业送政策、征需求、助创新、解疑难,一企一策,精准培育,不断提升了企业的创新活力、内生动力以及核心竞争力。邀请国家、内蒙古自治区知名专家开展申报培训,深入讲解申报要求和条件,使企业能够充分掌握申报重点和要领,提高申报材料的质量和水平。组织技术、财务、项目申报等领域的专家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有问题的当时整改,有欠缺的当场补充。

加强科技扶持政策落实,助推企业创新发展。积极兑现优惠政策,先后相继出台了《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技术创新奖励办法》《包头稀土高新区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对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3万-5万元奖励,对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一 次性给予1万-2万元奖励,对认定为科技“小巨人”企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资金。截至2022年底,稀土高新区有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33家,占包头市总数的54.7%;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46家,占全市的48.5%;包头市级科技“小巨人”企业11家,占全市的84.6%;科技领军企业3家,占全市的75%。近三年,为科技型企业共兑现奖励资金8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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