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将多措并举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来源:燕赵晚报 | 2022-02-22 15:57:14 |

燕赵晚报讯(记者赵晓华)日前,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推动实现让群众“看好病、少花钱、少跑腿”,河北省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其中包括:规范医保目录管理,扩大医保支付范围、强力推进集中带量采购,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明确医保支付标准,规范个人自付比例、加强医保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强化“互联网+医保”运用,提升经办服务便利性。

规范医保目录管理,扩大医保支付范围:及时将国家新增的医保目录药品纳入河北省医保支付范围,加强目录落地监督检查,确保患者及时用上救命救急药品;将临床必需、安全有效的医用耗材,纳入河北省集中采购或联盟采购范围,同步将符合条件的中选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将更多临床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符合条件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河北省医保支付范围。

强力推进集中带量采购,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第一时间落实国家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稳妥落实河北省开展的疝补片、硬脑膜补片、弹簧圈、吻合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开展中成药、生物制剂规范挂网工作。遴选河北省使用量大、金额高、竞争充分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开展集中带量采购。探索开展中药饮片集中带量采购。

明确医保支付标准,规范个人自付比例:明确医保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药品目录内乙类药品(不含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全省统一确定为5%。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中治疗肿瘤的西药,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全省统一确定为20%。其他谈判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各市确定,最高不得超过20%,鼓励各统筹区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适当降低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原常规乙类药品调入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按照常规乙类药品政策执行。

加强医保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控制自费药品使用比例,严禁引导参保人院外购药,严禁违规开具大处方。严禁开展“套餐式”检验检查,不得将彩超、CT、MRI等列为常规检查项目。

强化“互联网+医保”运用,提升经办服务便利性:推进定点零售药店开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研究制定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开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具体措施,将其提供的用药保障服务纳入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等医保服务范围。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参保人意愿,将电子处方流转至门诊定点药店,与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执行相同的待遇报销政策,参保人购药结算时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费用。 

关键词:

备案号:粤ICP备18023326号-41 联系网站:85 572 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