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 | 2026-06-18 20:1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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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南京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公司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紫金集团”)在内的 21 家发行对象实际发行 A 股普通股 713,266,761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其中紫金集团认购 71,326,676 股,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集团”)认购 49,928,673 股,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集团”)认购 46,647,646 股,其他发行对象认购 545,363,766 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紫金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新工集团和交通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可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除紫金集团、新工集团、交通集团以外的其他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本由 3,686,361,034 股变更为 4,399,627,795 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紫金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新工集团、交通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 18 名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此外,紫金集团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紫金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但在紫金集团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除外。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545,363,766 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6 月 26 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持有限售股 剩余限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序号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售股数 数量 通数量 本比例 量 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珠海利民道阳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江苏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 革基金(有限合伙) 江苏高投毅达绿色转型产业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持有限售股 剩余限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序号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售股数 数量 通数量 本比例 量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 计划 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 司 广东仟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545,363,766 12.40% 545,363,766 0注:上述表格股份比例合计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单位:股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13,266,761 -545,363,766 167,902,995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686,361,034 545,363,766 4,231,724,800 股份合计 4,399,627,795 0 4,399,627,795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红塔证券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南京证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