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弘信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资料图)
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6-81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一、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股57%)深圳燧弘拓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燧弘拓垦”)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联合”)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作为保证人与长江联合签署《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0,485.73万元;燧弘拓垦母公司无锡燧弘华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燧弘”)拟以其应收账款收款权为出质物,为前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下述2家公司均为间接持股57%)厦门弘创智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创智源”)、甘肃燧弘智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燧弘智创”)与联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想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作为保证人与联想租赁签署《担保合同》,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为6,446.20万元。
公司作为保证人,为控股子公司荆门弘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弘毅”)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广发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3,000.00万元。
上述提供担保的金额均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不存在超额担保的情形。间接持有燧弘拓垦、弘创智源、燧弘智创各38%股权的少数股东舟山沪弘智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沪弘智创”)以其持股比例为限为上述2笔公司担保事项分别提供等比例反担保;鉴于燧弘拓垦、弘创智源、燧弘智创的其他少数股东苏州吴越弘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比例5%,以下简称“吴越弘创”)由常熟市财政局最终控股、荆门弘毅的少数股东中荆(荆门)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4.97%,以下简称“中荆产投”)由湖北省国资委最终控股,其内部办理反担保业务的流程繁琐、周期较长,为方便快捷办理融资业务,本次未要求吴越弘创及中荆产投提供等比例反担保。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长江联合签署的《保证合同》
1、担保人:公司;
2、债权人:长江联合;
3、债务人:燧弘拓垦;
4、担保金额:10,485.73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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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范围:债务人(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或其附属法律文件项下应向债权人(出租人)支付的任何一笔或一期租金、利息(含租前息、逾期利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等;
7、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两年的期间;
8、反担保:沪弘智创就上述公司为燧弘拓垦担保事项提供等比例反担保。
(二)无锡燧弘与长江联合签署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1、出质人:无锡燧弘;
2、质权人:长江联合;
3、债务人:燧弘拓垦;
4、担保范围: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出租人)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债权人(出租人)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5、担保期间:完成合同规定的质押登记之日起至担保债务被不可撤销地全部清偿之日止;
(三)公司与联想租赁签署的《担保合同》
1、担保人:公司;
2、债权人:联想租赁;
3、债务人:弘创智源、燧弘智创;
4、担保金额:6,446.2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应由承租人支付的全部租金、逾期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一切款项及费用和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等;7
、保证期间: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的三年;
8、反担保:沪弘智创就上述公司为弘创智源、燧弘智创担保事项提供等比例反担保。
(四)公司与广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担保人:公司;
2、债权人:广发银行;
3、债务人:荆门弘毅;
4、担保金额:3,000.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600,789.93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51.50%。公司不存在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长江联合签署的《保证合同》;
2、无锡燧弘与长江联合签署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3、公司与联想租赁签署的《担保合同》;
4、公司与广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5、沪弘智创《反担保函》(2份)。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