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6-07-23 18:20:18 |
7月20日,安徽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稿)》意见的公告。
公告明确,源网荷储、绿电直连等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以及2027年1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不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
(资料图片)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以来,山东、河南、广西等省份均明确,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不纳入机制电价。这也进一步显示,工商业光伏要全面参与市场竞争,在市场中确定电价。
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结合2025—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实践,在前期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能源局对《安徽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8月19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按照附件2《反馈意见表》格式填写,发送至ahjjgz@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
附件1.安徽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稿).doc
附件2.反馈意见表.doc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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